2022年3月31日前,上海市集体类活动分级分类管理;对展览展销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核把关。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频发态势,加上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按照《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沪肺炎防控办C2021〕100号)要求,继续加强重大活动、 一般性活动分级分类管理,所有需市防控办审批的活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报送。2022年3月31日前,50人以上活动应制订防控方案,100人以上活动防控方案应报区防控办或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500人以上活动防控方案应由区防控办初审后报市防控办审批。
《通知》提出,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取消的取消,能推迟的推迟,能线上的线上。确需线下举办的,能缩减规模的尽可能缩减规模。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庆典论坛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不予批准,审核未通过的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对已批复的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 日,所在区防控办或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主办单位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再次进行风险评估。
此外,《通知》要求,细化完善防控方案,坚持“一活动一方案”原则,细化场地设置、入场管控、防疫培训、人员管理、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垃圾清运、应急处置等关键防控措施。活动主办方要全面掌握参加人员底数,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如举办期间发现密接、次密接、高风险筛查人员等, 应按规范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处置。